TAG :食品法規

  • View More closeup-image-medicine-pills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衛福部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    主旨: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    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。
    公告事項:
    一、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,如下衛福部連結附件。
    二、本應遵行事項除第四點第一款、第四款、第五點及第六點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外,其餘修正規定自正式公告後即日生效。另,公告日前已取得特殊營養食品許可證之產品,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起製造者,應依本公告規定辦理。


   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30378
  • View More high-angle-donation-food-being-prepared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衛福部預告修正「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」

    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管理食品中重金屬汙染物質,經參酌國際間管理現況及國內外相關科學評估,於112年11月13日預告修正「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」,針對特定食品類別調整加嚴重金屬鉛及鎘之限量規定。
     
    本次預告修正重點如下:
     
    一、 降低牛、羊、豬、禽之可食性內臟「鉛」限量規定,加嚴管理。
     
    二、 增訂供幼兒食用之配方食品之「鉛」及「鎘」限量規定,並敘明其定義為:專為補充幼兒營養所設計,以乳或蛋白質為基質成分之配方產品。
     
    三、 降低「粉狀」特殊醫療用途嬰兒及幼兒配方食品之「鉛」限量規定。
     
    四、 修正嬰幼兒飲品之「鉛」限量規定,增訂「鎘」之限量規定;本標準適用於以液態型式販售或依標籤指示調配後供飲用之狀態。
     
    五、 修正嬰幼兒副食品之定義:專為滿足嬰兒斷奶後之健康需求,以及輔助幼兒逐步適應一般食品及補充營養之食品,不包括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。如果泥、肉泥。
     
    六、 增訂堅果油籽類之「鎘」限量規定。
     
    七、 增訂巧克力之「鎘」限量規定;定義指以可可脂、可可粉或可可膏等可可製品為原料,可添加糖、乳製品或食品添加物製成不含內餡固體型態之產品。
     
    八、 針對水產動物類之「汞」與「甲基汞」限量,增訂如總汞之檢驗結果低於或等於甲基汞之限值,則可無須再確認甲基汞之濃度。
     

    文章來源:全國公證檢驗
     
  • View More 1676597842798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網購包裝減量規定將於112年7月1日起實施

    為強化我國網購包裝管理方式,環保署公告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自112年7月1日生效。
  • View More 1676600308950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訂定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處理原則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    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處理原則」,112年2月14日即日生效。
  • View More 1655861283707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衛福部修正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

    衛福部於104年7月20日公告訂定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,其後於109年10月5日公告修正,現今再次修正並公告自112年1月1日生效。
  • View More 1652343006221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公告訂定「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

    衛生福利部為強化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之品名及標示管理規範,於今(111)年5月11日公告「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,將於1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(以產製日期為準),以透明消費資訊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  • View More 1651545868007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加強紙餐具管理,推動標示來源QRcode標誌

    環保署利用行動通訊產品普及與QRcode標誌技術成熟,要求紙製平板容器製造、輸入業者及紙製平板容器商品輸入業者,應於紙餐具本體上標示由環保署核發之責任業者專屬QRcode標誌。
  • View More 蘆薈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公告訂定「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」

    衛福部於111年3月17日公告訂定「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」,規範蘆薈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之相關規定,包括品種、使用部位、蘆薈素含量及相關標示規定。
  • View More 肉片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火鍋、烤肉肉片是真油花嗎? 7/1起強制標示「注脂」

    注脂肉食品係指以畜肉為原料,經油脂或以油脂混加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物注入、調理過程製造之產品,其外觀易造成消費者誤解為油脂天然均勻分布(天然油花)之原形肉產品。7/1起包裝注脂肉食品須以中文於品名顯著標示「注脂」或等同字義說明,並加註「僅供熟食」、「熟食供應」或等同字義之醒語。
  • View More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食藥署-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,加強食品殘留農藥管理

    食藥署-預告修正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及「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,另針對進口農產品,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之申請。
  • View More 食品包裝
    法規公告

    預告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草案

    主旨:預告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草案。

    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    公告事項:

    一、修正機關:衛生福利部。

    二、修正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。

    三、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「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」網站(https://mohwlaw.mohw.gov.tw)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─眾開講」網頁 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
    四、本應遵行事項第四點第四款與第六款預定112年1月1日實施,其餘修正規定預定自公告後實施。

    目前法規內容: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
    草案更新資訊:食藥署
  • View More 1634521510688.jpg
    法規公告

    衛福部預告修正「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」

    預定111年7月1日生效,
    「注脂肉食品」須標示在包裝上
    市售多款火鍋肉片將現原形!